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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注册及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

各学院:

为维护教学运行秩序,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学生注册及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级、2014级学生辅修专业注册

12013级、2014级辅修专业的注册,采取学生签字注册的方式进行,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按照年级打印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并组织学生完成注册相关工作。请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认真细致地落实未按时注册的学生情况,要求退出的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919前将注册名单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12室,860-57074),财务处按此名单收取修课费用。

2、申请课程免修的同学,请及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辅修专业课程免修申请表》(见附件),办理课程免修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的免修课程,无需缴纳修课费用。课程免修申请须于919前提交,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者,不得免修。

3、学生须于922日前将辅修专业的修课费用(见附件)存入个人缴纳学费的农行账户,有账户变动者请及时与财务处收费办公室(行政楼121)联系修改,财务处将于922完成修课费用的扣款并出具辅修专业交费名单。未在规定时间交清修课费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辅修专业,教务处将取消其辅修专业的修读资格。

4、注册工作完毕后,申请退出辅修专业者,需由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已缴纳的修课费用不予退还。

二、2015级学生辅修专业报名

(一)报名对象与要求

1、报名对象:2015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完一年级课程,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通过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

2、报名要求:

1)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得属同一个专业类,不得为相似专业;

2)考虑到先修课程及学习基础等原因,某些辅修专业对允许报名的主修专业进行了限制,报名时请严格参照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进行;

3)每个学生只允许报名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4)仅限学历层次为本科的学生。

(二)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主办学院

学科

门类

拟招生人数

不允许报名的专业

1

环境科学

化工学院

工学

30

环境工程

2

英语

外语学院

文学

120

日语;朝鲜语

3

法学

文法学院

法学

130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管学院

经济学

100

财政学;金融学

5

会计学

经管学院

管理学

100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6

工商管理

经管学院

管理学

100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

7

统计学

数学学院

理学

35

艺术学院、文法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

8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学院

理学

35

艺术学院、文法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

(三)时间及各项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93-97

2、学生报名完成后,学生所在学院、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98审核确认完毕;

3、教务处于99完成对辅修专业报名的审核确认,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4914之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完成修读辅修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将录取名单在系统中标注,并对参加选拔的学生公布;

5、未通过选拔的学生可于919前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就未报满辅修专业进行补选;

6、成功报名的学生须于920前到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注册;

7、教务处于921公布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8、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于922日前将辅修专业学费存入缴纳学费的个人农行账户,有账户变动者请及时与财务处收费办公室(行政楼121)联系修改,财务处于922完成辅修专业学费的扣缴,收费标准每学分100元;

9、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请关注正方教务系统个人课表;

10、未按规定缴纳修课费用的学生不得听课,按照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

11、新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有两周试听时间,若申请放弃修读,应在107前到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教科办办理退修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将退修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财务处将按照规定统一退回辅修费用。

各校区请参照执行。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相关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本新闻相关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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