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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6年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各学院:

“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自2005年实施以来,对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教师的普遍关注和认可。根据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导航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2015年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在以前导航计划中应该参加而未参加及未通过考核的青年教师。

二、按照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的要求,教务处将安排6-7场教学报告,组织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等对新进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各单位要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全过程,包括:备课,授课,教案的书写,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应用,作业批改,课后答疑辅导,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熟练掌握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有所进步。新进教师每学期要自行参加观摩教学(随堂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听课对象包括:教学名师、讲课比赛获奖者、同行专家等,青年教师也可以互相听课,课后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教务处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员对每位新进教师进行听课,帮助新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三、时间安排:

1.3月11日前,各单位将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名单、青年教师联系人信息等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集中培训:3月中旬至5月上旬,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内容见附件)。

3.全过程跟踪指导:3月初至12月底,由学院安排青年教师导师全程跟踪指导。

4.观摩教学(随堂听课):由学院组织,新进教师参加观摩教学(随堂听课)每学期5次以上。

5.校级教学督导员听课:由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员对新进教师听课,每学期安排2人次以上。

四、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每个学期都要有计划、有总结,学院要对指导教师的整个指导过程进行检查落实,教务处进行抽查;学校将为参加导航的青年教师配发笔记本,青年教师要将年内参加导航活动的全部记录写在学校发的笔记本上,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年终,所有教师的笔记本全部上交,学校将作为教师档案进行保存。以上检查内容将作为指导教师年终工作量补贴发放的依据。

五、未尽事宜以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为准。

联系人:胡丽竹 

联系电话:86057072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新闻相关附件:
2016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集中培训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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