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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各单位: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通过集中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特色。

  二、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教师备课、课堂授课、多媒体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程度、开放时间与开放形式、材料归档情况等。

3.实习教学情况。各类实习的安排、实习进展、实习效果;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材料的归档情况;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

  5.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情况。

  6.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7.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导师指导、修改等情况

  2.对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习)报告、教师教案等教学资料按照专业进行整理和归档情况。

  3.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说课情况。

  4.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做到全覆盖。

  四、具体安排 

  1.第八周学校下发通知,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布置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活动。并于5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学院盖章)将检查方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各教学单位自查,包括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教案及授课进度、抽查学生作业情况等。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于5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21室),将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3.第十二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请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校区实际,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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