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教务处关于2014届毕业生工作日程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此日程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另外,为了妥善协调毕业生工作,兹定于第16周(6月9日至13日)及第18周(6月23日至27日)停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4年5月15日
时 间 内 容 及 完 成 单 位 备 注 5月16日前 2014届额定学分量要求公布 (教学科) 5月18日 毕业前重修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教务科) 5月19-23日上午10点 毕业资格初审,要求学院将相关政策与结果到达学生本人,组织学生对审核结论进行校对,审核结论提交学籍科。(各学院)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月30日前 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审核。注意事项: (学籍科汇总) 1、毕业初审结论复核;(学籍科) 2、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学籍科) 3、中德班、中美、中日合作办学学生的备注;(学籍科) 4、审核条件一:考试作弊及其他违纪记录的录入;(学生处) 5、审核条件二:CET-4的成绩;(教务科) 6、审核条件三:不及格必修课程及欠学分情况;(教务科5月18日提交) 7、审核条件四:毕业答辩成绩。(各学院教科办6月20日前提交)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同期完成数据准备:毕结业与学位结论及原因链入。 6月5日前 1、向学院通报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审核审核结果;(学籍科) 2、学士学位复议材料准备。(各学院) 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以外。 6月13日前 辅修专业学生统一退费。(财务处收费办、学籍科) 6月16-19日 向各相关部门、单位发放“2014届毕业生名单”。(学籍科) 6月19日前 受理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士学位复议申请。(学籍科、各学院分团委) 6月20日下午16点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收缴、汇总工作及未答辩情况落实。(教务科、各学院、财务处收费办) 未答辩及答辩不合格名单直接书面报教务处,其他成绩录入系统。 6月21日上午9点 毕业班辅导员会议,会议内容: (学籍科、各学院分团委) 1、培训:毕业生学历与学位证书的盖章、贴照片、领证、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等安排及相关后续事项; 2、发放《毕业生火车票半价证明》、毕业证书封皮。 每学院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报学籍科 6月21-24日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盖章(校办、学籍科、各学院) 6月25-26日 1、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校办、宣传部、各学院、学籍科) 2、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上(时间安排表单独发放)学位授予人所穿服装,请学院提前半天到学籍科领取,仪式完毕即还。(学籍科) 以学院为单位办理 6月25-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地点:1#506) 1、收齐学生证、离校手续单,在“学生证”上加盖毕业留作纪念章;(学籍科) 2、收齐离校手续单,办理上机费用审核手续。(现代教育中心) 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 7月上旬 1、教务科发放“毕业生成绩单”;(教务科) 2、学籍科发放“学士学位授予证明书”;(学籍科) 3、往届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位的领证工作;(学籍科) 4、2014届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学籍科、教务科)
时 间
内 容 及 完 成 单 位
备 注
5月16日前
2014届额定学分量要求公布 (教学科)
5月18日
毕业前重修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教务科)
5月19-23日上午10点
毕业资格初审,要求学院将相关政策与结果到达学生本人,组织学生对审核结论进行校对,审核结论提交学籍科。(各学院)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月30日前
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审核。注意事项: (学籍科汇总)
1、毕业初审结论复核;(学籍科)
2、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学籍科)
3、中德班、中美、中日合作办学学生的备注;(学籍科)
4、审核条件一:考试作弊及其他违纪记录的录入;(学生处)
5、审核条件二:CET-4的成绩;(教务科)
6、审核条件三:不及格必修课程及欠学分情况;(教务科5月18日提交)
7、审核条件四:毕业答辩成绩。(各学院教科办6月20日前提交)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同期完成数据准备:毕结业与学位结论及原因链入。
6月5日前
1、向学院通报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审核审核结果;(学籍科)
2、学士学位复议材料准备。(各学院)
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以外。
6月13日前
辅修专业学生统一退费。(财务处收费办、学籍科)
6月16-19日
向各相关部门、单位发放“2014届毕业生名单”。(学籍科)
6月19日前
受理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士学位复议申请。(学籍科、各学院分团委)
6月20日下午16点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收缴、汇总工作及未答辩情况落实。(教务科、各学院、财务处收费办)
未答辩及答辩不合格名单直接书面报教务处,其他成绩录入系统。
6月21日上午9点
毕业班辅导员会议,会议内容: (学籍科、各学院分团委)
1、培训:毕业生学历与学位证书的盖章、贴照片、领证、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等安排及相关后续事项;
2、发放《毕业生火车票半价证明》、毕业证书封皮。
每学院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报学籍科
6月21-24日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盖章(校办、学籍科、各学院)
6月25-26日
1、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校办、宣传部、各学院、学籍科)
2、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上(时间安排表单独发放)学位授予人所穿服装,请学院提前半天到学籍科领取,仪式完毕即还。(学籍科)
以学院为单位办理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地点:1#506)
1、收齐学生证、离校手续单,在“学生证”上加盖毕业留作纪念章;(学籍科)
2、收齐离校手续单,办理上机费用审核手续。(现代教育中心)
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
7月上旬
1、教务科发放“毕业生成绩单”;(教务科)
2、学籍科发放“学士学位授予证明书”;(学籍科)
3、往届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位的领证工作;(学籍科)
4、2014届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学籍科、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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