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级:
一、发放材料注意事项
本次发放材料共有四项:山东科技大学2013级新生名单(青岛校区)、学生学籍表一式三份、学生证内芯及学生证封皮。
1、新生名单
名单中包括学生学号、姓名、学生证号、是否有优惠卡及身份证号信息,请学院组织学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若信息不符,可登陆学籍管理科网站查询管理规定,按照流程提交材料;学生证号填入学生证“证件号”一栏;火车票优惠卡暂不发放,请学院妥善保管此名单,待优惠卡到货后按照名单下发。
2、学生学籍表
“学生学籍表”是学生获得学籍的标志,将记载学生在校学籍变动的所有情况并归入在校及毕业生档案,是学生人事档案中有关学习履历不可或缺的一环。“学生学籍表”中的基本信息由招生及报到数据中自动生成,其他缺项由学生本人填写。
3、学生证
学生证是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是学生在校一切活动的身份凭证。本次材料发放学生证封皮严格对照学生数,为避免学生填写错误导致内芯不足,内芯数量略有增加,发放时若数量不足,请与学籍管理科(电话860-57074,行政楼216室)联系。
对“学生学籍表”、“学生证”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二、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1、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表(证)面要整洁。
2、“学生学籍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填。
3、表(证)中各项内容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一致,请各学院负责校对,核对无误者在“在校照片”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在审核学籍表过程中发现照片相异或所填内容与高考电子档案有异者,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4、“学生学籍表”一式三份,由学籍科加盖公章后予以确认、下发。因无学生高考照片而未加盖学籍科公章的学籍表,须附该生高考准考证以确认其加贴照片后方能盖章,确认完毕后,高考准考证返还学生本人。未加盖学籍科公章的学生学籍表无效。
5、“学生学籍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成册(不必装订,只需用夹子夹齐即可),并在每份表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明编号(页码)。两套留学院分团委,一套交学籍管理科。
“学生学籍表”全部上交后方可办理“学生证”。“学生证”的办理以学院为单位,每个行政班级按学号顺序排好,交学籍科办理。办理时,请学院选派三名素质良好的学生协助工作。
6、“学生学籍表”、“学生证”一经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二)“学生学籍表”填写说明:
1、“姓名”及“身份证号”来源于高考信息。若姓名中有难体字,造成打印姓名不全的,在学籍表中修正,同时,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上报,并附有效证明材料;新生若提出高考信息有误的,请辅导员指导学生按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政策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的学籍管理栏内的“政策与规定”http://jwc.sdkd.net.cn/xueji_index.htm,请学院自行下载)。
2、“生源地”:即高考生源所在地,请精确补充至县(区)级。
3、“家庭通讯地址”:即现在的家庭住址(原则上应与学生生源地相同)。
4、“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最后一栏填“2013年9月至今”。
5、“在校照片”:正面一寸近照,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超期照片不得使用,核对学生身份无误后在在校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
6、“学籍异动及原因”:2013级本专科学生暂不填写;
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的学生在原学籍表中注明“于××××年9月经专升本考试录取入工商管理二年制专升本本科专业”;
大类录取的学生分流后在原学籍表中注明“于××××年×月由×××分流入×××专业”。
(三)“学生证”填写说明:
1、“证件号”:以《山东科技大学2013级新生名单》中“学生证号”信息为准,请勿漏填。
2、“发证日期”、“注册报到栏”第一格(第三页):“2013年9月1日”,请勿漏填。
3、“学院”、“班级”:填全称,勿用简称。
4、“学校驻地”:“山东.青岛”。
5、“家庭地址”:格式可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四川成都,河南商丘。
6、“乘车区间”:填写起止火车站,比如:青岛——泰山,要求与火车票优惠卡中写入信息一致。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负责新生的工作人员9月17日下午4点至学籍管理科开会并领取材料,9月23日下午5点前组织学生填写完毕学生学籍表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籍管理科。
2、9月24日起开始办理学生证,各学院提前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确定办理时间,未交齐学籍表的学院不得办理学生证。
3、为方便学生国庆期间乘坐火车,请各学院尽量于9月29日前完成火车票优惠卡中信息的写入工作。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请参照执行。
教务处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