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通过集中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特色。
二、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教师备课、课堂授课、多媒体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以及教师调课、找人代课、按时上下课等。
2.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程度、开放时间与开放形式等情况。
3.实习教学情况。各类实习的安排、实习进展、实习效果;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材料的归档情况;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
5.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情况。
6.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7.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导师指导、修改等情况以及后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事宜。
2.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四、时间安排
1.第九周学校下发通知,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教学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布置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活动。请各学院将检查方案于5月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各教学单位自查。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等要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授课情况;针对各专业各门课程特点,检查教师教案及授课进度,抽查学生作业情况等。要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于5月21日前,将总结报告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06室),将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3.第十二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4.学校拟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请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校区实际,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