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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7

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课件制作水平,探讨和交流多媒体课件制作经验和体会,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推动我校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专业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性质:

本次比赛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比赛分课件征集、学校初审、初赛初审、初赛复审、现场决赛等环节,所有进入决赛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原则下,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与作者签约后面向全国各教学单位推广。比赛分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职组、中职组,我校教师可以参加前三组的比赛。参加决赛作品由专家评审产生,参加决赛的作者到北京参加现场比赛,否则按规定将视为弃权。

二、时间安排:

课件征集时间:20085792

学校初审时间:200893915

初赛初审时间:2008916930

初赛复审时间:20081081018

现场决赛时间:20081031113

课件征集、学校初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初赛评审、初赛复审、现场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

三、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奖励办法:

高教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高职组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

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其中特、一、二、三等奖奖品价值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300元;此外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同时各组均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参赛办法:

1学校报名:各参赛者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620前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本。92前提交个人作品,附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主要特点。课件光盘经查杀病毒、无误后交教务处教学科,过期不予受理。

2初赛报名:通过学校初审准备参加教育部评审的课件按照参赛规定需要交纳400/件的评审费,评审费由教务处收齐后于915前连同课件作品送交大赛组委会。

3决赛及颁奖:参赛作者接到组委会通知后于20081031113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大赛组委会将在现场决赛后公布评审情况,并为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奖。

望各单位做好大赛的发动、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一: “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

附件二: “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报名表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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