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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案书写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6-04-20

教案是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结合个人教学实践和学生实际所设计、编写的授课实施方案,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表现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而且也体现着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计划性和强烈进取心。

为进一步规范教案书写,现就教案书写的各环节做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所有必修、选修的理论教学课程。无论采用哪种教学方式,均应编写教案。教案一般以两节课为一讲,若有些教学内容,一讲(两节课)不能讲完一个相对较完整的内容时,也可以按一个相对完整的内容作为一个教学单元(三节课或四节课等)编写教案。

二、一讲教案的基本内容:

1、要明确写出本次教学的目的要求、重点、难点。

2、教学内容

①编写时要注意用适当的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分散并解决难点,达到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

②在教案中要注意贯彻素质教育的思想,贯彻启发式、少而精的原则。

③教案不是教材、课件的翻版,要体现教师如何使用教材、课件、实物(模型)和课堂演示等所采取的措施。

3、本次课的简要小结。

4、布置思考题、作业以及下次课预习的内容等。

三、教案用A4稿纸打印或书写;书写要求工整、规范、清楚。

四、本指导意见不适于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各种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附:教案编写参考样式及举例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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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案书写的指导意见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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