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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科技大学教学楼文明守则
发布时间:2006-03-16

一、教学楼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必须保持肃静。

二、师生要自觉维护教学楼的文明。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教学楼。在教学楼内举止要文明,不得勾肩搭背、拥抱、亲吻。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教学楼。

三、学生应在指定的教室上课,预备铃响后应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前不得在教室内预先占位,先到者先就坐。上课前和课间,学生须把黑板擦干净,教师进入教室,由班长带领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上课时学生要集中精力专心听讲,自始至终保持课堂安静,不准随意讲话、走动或擅自离开教室。

四、师生要自觉保持教学楼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得在抽屉内和地上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桌椅、门窗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张贴。旁听和进修人员听课必须持旁听证或进修证,按规定就坐。

五、教学楼内外必须保持安静,上课和自修时间必须关闭自己的通讯工具或将其设置为无声状态,下课后不得在教学楼内戏耍、喧哗或大声交谈。

六、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日光灯等,教室内的桌椅由学校统一布置后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安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出室外或挪作他用,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七、教学楼管理人员必须维护教学楼的肃静、整洁,如发现有违反本守则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八、因开会或开展活动使用教室,要经学院批准,教务处统筹安排,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许私自占用教室,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学习以外的任何娱乐、集会等活动。

九、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守则,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作者:教务科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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