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课联盟〔2023〕6号)精神,为充分展示我校在课程建设应用和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学案例的示范与引领作用,现就优秀案例遴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案例要求
为推进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本次评选的典型案例包括线上类、线下类、线上线下类、社会实践类和虚拟仿真类。案例在教育教学改革应用中产生积极成效,形成有益经验,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内容重构、教学形态变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一)有基础和积累。案例所依托的课程应是为本科生开设且后续学校教学计划中仍将稳定开设的学分课程。课程上线运行或者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不少于3年,通过建设和运行形成了较好的基础和丰富的改革经验。
(二)有规模和影响。案例在本学科专业的教学中得到积极应用,产生广泛影响,形成有效的新形态教学改革示范。
(三)有创新和特色。对标“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案例能够体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特色,并能呈现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成果。
二、推荐限额
每个学院(系、部)限报 1 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遴选10个优秀案例推荐至省课程联盟参与评选。
三、相关说明
(一)授课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项教学案例,案例名称尽量反映本案例内容特色及教学特点,避免仅以课程名称代替。
(二)依托平台。优秀案例不限使用平台,应为最近2个学期的运行数据和典型做法。
(三)表彰奖励。对于获评案例,省联盟将发放证书,在省联盟平台、联盟会议及其他联盟相关活动中进行展示宣传,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系、部)组织有意向教师根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案例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查,以确保案例中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
2.请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和济南以校区为单位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表(教学类)》(附件1)WORD 版、《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 版和 PDF盖章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 jxk@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钱 凤、郭 琳
联系电话:86057504,86057645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表(教学类)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