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维护教学运行秩序,保障毕业生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受理学生编回原年级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由于退学警告或者休复学因素降入2015级的学生。
2、审核标准:(有效必修学分+有效选修学分)>本专业额定学分×75%。(附件1)
3、时间安排:学生填写《编回原年级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申请受理时间截至3月9日上午。学院审核无误后汇总签章,并填写《关于同意_名学生编回原年级管理的审核意见》(附件3),于3月9日下午5点前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于3月13日之前完成结论复审和通知下发。
为保证学生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请学院务必将通知内容和精神传达给有意愿编回原年级的每一位学生。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8届各专业额定学分分布表
附件2:学生编回原年级申请表
附件3:关于同意_名学生编回原年级管理的审核意见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Copyright © 2019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联系电话:0532-86057071 邮政编码:26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