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区各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山科大教字[2015]1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转专业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完成了青岛校区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考试和选拔工作,对于通过公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自7月17日起可至拟转入学院教科办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于9月3日持通知书至转入学院报到。
(2)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期末考试,否则将取消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
(3)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参与教学活动,获得的有效学分记入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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