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区各学院、学生班级: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及考试工作,确保重修过程规范有序,提高重修效果与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课程重修与考试
1.报名对象。纳入2017年应届毕业生班级管理的学生,即正常情况下五年制2012级、四年制2013级的学生,或者因成绩原因纳入2017年应届毕业生班级管理的学生。
2.重修课程。重修课程包括学生以往(截止到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已达到专业额定学分要求,可放弃重修;选修课程学分达不到专业额定学分要求,也可以另选其他选修课程。
3.报名方式。教务处将下发《2017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信息数据表》(表1)。学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认真核实个人不及格课程,确定准确需要重修的课程,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表2),并签字确认。
4.课程重修方式。教务处根据重修课程报名情况,协调、安排课程重修。
同一门课程重修报名学生数≥15人时,单独组班、统一安排授课。授课学时根据课程学分确定,一般4学时/学分。授课内容应根据课程大纲要求,讲授课程难点、重点;同一门课程重修报名学生数<15人,不再单独组班上课。学院应根据学生需求,安排任课教师答疑辅导,或旁听本学期开设的相同课程。
公共基础课重修授课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协调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并将《专业课程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表3)报教务处备查。
5.考核方式。本学期2017年应届毕业生重修理论课程,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6.实践性教学(包括各类实习、设计)不及格的学生提出重修申请,由学院负责安排。其中,大学物理实验和金工实习,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7.时间安排。
(1)9月12日-18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将《课程重修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员处。
(2)9月19日-25日,各学院将学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填报《2017届毕业生重修报名信息汇总表》(表4),并于9月26日下午5点30分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统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重修班。授课时间暂定于第6周-第10周。公共基础课由开课学院负责制定教学实施计划并落实好辅导教师,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具体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8.考试。单独安排重修辅导班的课程应在授课结束2周内组织考试;不安排重修辅导班的课程应在第十三周之前结束考试。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及时提交考试成绩单。
二、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课程重修与考试
1.报名对象。未纳入2017届毕业生管理的所有在校本科生。
2.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
3.学习方式及考试。非毕业班学生,不单独组班重修。学生报名成功后,须跟随低年级重修,参加学习活动和结课考试。若重修课程与非重修课程上课冲突,须向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假。
4.报名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须登陆“正方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学生以个人账号登陆系统(http://192.168.100.178/,点击“网上选课”菜单下的“重修报名”,在系统列出的本学期本人可以重修的课程中选一门课程后,点击“跟班重修选课”,系统会列出选定课程的开课教学班,选中某个教学班并勾选页面右下方的“否预定教材”,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一门课程跟班重修的报名。报名听课班和课程如需更改,可在选课结果页面点击“退选”按钮后,按以上步骤重新选择。报名截止后,不允许再重新选择。
(2)《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A(1)》、《大学英语(3-1)》、《大学英语(3-3)》、《大学物理B(2-2)》报名: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报名”—“单开班重修选课”进行报名(注:这些课程按照单开班形式进行报名并安排考试,但不单独开班上课)。
(3)《体育》不需在网上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补考名单,教务处统一协调。
(4)重修课程门数限制。原则上每学期修课总量不超过35学分。学生应根据个人本学期非重修课程数量和学习能力,合理选择重修课程。 2015级学生,多次重修,需要交纳修课费用。
(5)时间安排。9月12日-9月18日开放教务管理系统组织重修报名;9月19日教务处开始审核报名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进行清理和注销。
三、平级转专业、降级转专业和降级学生补修或提前修课报名与考试
1.平级转专业、降级转专业以及降级的学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补修或申请提前修课。原则上每学期修课总量不超过35学分。
2.学生填写《学生选课申请表》(表5),表格内容须打印,不可手写(特别注意课程名称、学分、拟听课班级、授课教师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添加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批表一式三份,各学院教务员要审核并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各学院将学生选课信息汇总并填写《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表6),汇总学生选课信息,于9月23日前将《学生选课申请表》和《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3.教务处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审批手续,并将选课信息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可在本人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课程信息。
4.考试:选课学生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课程重修与考试是影响教风学风的重要方面,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本次重修与考试工作。
2.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再安排“清考”。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对待本次课程重修。
3.教务处将及时公布课程重修报名信息。非毕业班级学生应在9月底以后登录正方系统及时核对相关选课信息,若有问题,可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更正;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正方系统中没有报名参加重修、选课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已经及格的课程,本次不得报名再次重修。
5.课程重修组织管理工作量大,时间紧,各学院、学生班级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相关表格(1-6)
教 务 处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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