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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德国安斯巴赫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6

各相关学院:

我校自2003年启动与德国安斯巴赫大学学生交流项目以来,学生在继续深造和就业等方面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继续为我校学生提供国外学习的机会,现将2012级赴德交流学习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学生报名。

一、项目介绍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校自2003年起与德国安斯巴赫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项目,已有8批学生赴德国学习。2012级学生采用“2+2”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在我校学习,期间兼修德语课程,通过德福考试者,后两年在安斯巴赫大学学习。双方学分互认,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习环节后,可同时取得安斯巴赫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完成本科学业后,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继续在安斯巴赫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生亦可自行申请到德国其他高校或其他国家攻读硕士学位,或选择回国就业。未通过德福考试的同学,不能赴德学习,后两年继续在山东科技大学学习。

该项目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受到德国和中国各界的一致好评。鉴于该项目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已被纳入中德两国政府教育合作83个项目之一。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学校依据《山东科技大学中德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经济管理学院和化工学院为此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在国内语言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2、国际交流处负责项目的对外联络、国内语言培训期间教学任务的落实、学生出国手续办理、学生在德学习期间与合作方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3、中德交流项目学生的学籍归属山东科技大学,其组织关系及各类档案等均由所属学院管理。

4、中德交流项目学生的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修业年限自获得山东科技大学学籍算起,6年内未完成学业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5、该交流项目采取学分互认形式,学生在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成绩合格且德福成绩通过者可申请赴德学习,德方承认交流学生在我校修得的前两年的学分。学生在德方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后,可申请山东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6、若出现其它问题,参照我校《山东科技大学中德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流项目费用说明

1、国内德语培训阶段:从20129月份至20144月份,交流学生在山东科技大学进行德语培训,第一年由中国教师任教,第二年由德国教师任教。语言培训费为人民币7千元。

2、出国手续办理:在语言培训的过程中,国际交流处免费为交流学生办理出国手续,办理出国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自理,如:材料的公证费、德国使馆的审核费和德意志银行的开户费等,大概需要花费人民币3千多元。赴德机票费用自理,按照每年出票的实际价格而定。

3、赴德保证金:该保证金由德意志银行收取,金额为8240欧元,学生赴德后可按月支配该保证金。

4、我校学费:学生赴德之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本科生学费标准一次性交清第三、第四学年的学费。

5、在安斯巴赫大学注册后:开始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无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学生个人自理,费用高低因人而异。

四、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选拔条件

此次招生名额为30人,具有山东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在校本科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选拔:

1、政治素质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3、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负担在德学习所需费用及经济担保。

4、赴德前应修课程考试全部合格,且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选拔原则与程序

由经济管理学院会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向学生发布项目公告,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中德学生交流项目申请表》,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初选,并将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复审录取后,由经济管理学院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公布录取名单。

五、报名

请报名的学生在2012916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中德学生交流项目申请表》送至各学院团委:经管学院团委(J6-104,电话:0532-8605786086057601),化工学院团委(J2-323,电话:0532-86057628

咨询电话:国际交流处:80657907,教务处:86057074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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