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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注册及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5

各学院:

现将新学期辅修专业学生注册及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级、2010级辅修专业学生注册

1、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在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查阅开设课程并进行选课,完成注册手续(学生名单见附件1,开课计划见附件2)。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自行安排注册时间,并于910前将注册名单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财务处按此名单收取修课费用。

2、学生须于913前将辅修专业的修课费用(见附件2)存入缴纳学费的个人农行账户,财务处于914前完成本学期修课费用的扣款,并通过学籍管理科向辅修专业主办学院教科办出具辅修专业交费名单。

3、未在规定时间交清修课费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辅修专业。教务处直接取消其辅修专业的修读资格。

4、申请退出辅修专业者,需由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已缴纳的修课费用不予退还。

5、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的免修课程,无需缴纳修课费。课程免修申请须于910前提交,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得同意者,不得免修。

二、2011级学生辅修专业报名

1、报名时间:825-8月29

2、报名办法及条件:截至目前没有必修课程不及格的情况的学生均可报名。报名按自愿原则在网上进行。(操作流程见附件3)

3、学生报名完成后,学生所在学院于830审核确认完毕。(操作流程见附件3)

4831,辅修专业主办学院报名确认完毕。(操作流程见附件3)

5、教务处于93完成对辅修专业报名的审核确认,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6910之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完成修读辅修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在系统中标注。

7、教务处于911公示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8、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须于913前将辅修专业学费存入缴纳学费的个人农行账户,财务处于914前完成辅修专业学费的扣缴。收费标准每学分80元。由于银行账户变更造成的无法缴费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9、课程表的发放及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10、未按规定缴纳修课费用的学生,不得听课,按照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

11、若有学生申请放弃修读辅修专业,应在辅修专业开课两周内至主办学院教科办办理退修手续,学院将退修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并按照规定统一退回辅修费用,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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