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山科大教字[2011]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尤洛卡2011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凡在我校教学第一线工作满5年的教师,不分专业、职称、学历、年龄等,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参照《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山科大教字[2011]25号)。
二、时间安排
(一)12月5日—12月14日,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符合条件者,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青岛校区每个学院限报2名,泰安校区限报6名,济南校区限报3名。
(二)12月15日—12月20日,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12月30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对获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授予“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其他
(一)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15份(含1份原件),附件材料(论文、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三)请各单位将有关材料于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06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xzl@sdust.edu.cn,联系人:李长熙,联系电话:57072。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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