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2011级学生起,学生火车乘车优惠卡中必须逐一写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乘车区间三项电子信息。学生购票时的乘车区间,以写入优惠卡里的电子信息为准。
为切实落实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说明、安排如下:
一、识别器须由专人管理,请各学院明确管理人员,将相关信息填入《购票防伪识别器管理人员一览表》于12月2日前报学籍科(行政楼216室,860-57074),并于12月2日前至学籍科领取升级后的识别器;
二、请管理人员加入qq群“山科大火车票优惠卡”(189930760),相关软件及通知可从群共享中下载,需导入系统的数据请联系学籍科获取;
三、2011级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中需写入学生乘车区间信息,该来源于2011年高考网上录取的生源地区数据,请各学院组织学生逐个落实,填入导入系统的数据表中。
若学生实际乘车区间与教务处下发数据中生源地区数据不一致,学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明)至所在学院,方可更改。
乘车区间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或县级市即可,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格式可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四川成都,河南商丘。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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