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第八周至第十一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单位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随堂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总结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检查的常规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备课、授课、教材使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等教学过程或环节、多媒体教学、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程安排与实施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报告批改和实验记录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教学改革情况等。
3.实习完成情况,包括实习任务的落实、安排、实习效果评价,以及实习报告的批改及成绩评定、提交工作。
4.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5.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各系部教研活动计划及落实,教研活动的内容、组织方式,特色主题活动等。
6.二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教风、学风情况。
学校拟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各相关专业工作进展情况。
2.拟申报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编写情况。
3.教学成果培植工作进展情况。
4.各学院省级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
5.教学秩序情况。包括调课、易人上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高年级学生到课率情况以及各单位在稳定教学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四、具体要求
1.第八周学校下发通知布置和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各学院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学院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内容要包括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组织情况、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并于11月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3.第十一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决定重点检查的内容,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期中检查工作,检查结束要写出校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通过电子信箱jxzl@sdust.edu.cn发至教务处。
4.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对于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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