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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9

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第周至第十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各单位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学生学习状况以及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检查,总结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检查的常规内容

     1.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及课时数,各课程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量及批改情况,以及教师课外辅导等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各实验室实验课的安排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报告批改和实验记录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教学改革等情况;各类实习的安排、实习进展、实习效果、实习报告及实习总结情况等。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以及教材选用情况。

    4.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

    5.二级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教风、学风、考风情况。

   学校拟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三、本学期检查的重点内容 

    1.教师队伍培养的思路、计划、措施等。

    2.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是否有擅自停课、调课、找人代课、提前下课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在稳定教学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3.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单位采取了哪些措施保证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4.加强系级教学组织建设的经验及具体措施。

    四、具体要求 

    1.第周下发通知,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

    2.第周至第十周各单位自查,每个教师和教学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于5月1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06室),并将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3.第十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决定重点检查的内容,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期中检查工作,检查结束要写出校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将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4.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质量工程建设开展工作,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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