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知识基础,提高英语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从而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竞赛本着“积极参与、重在锻炼、努力提高”的原则,面向大多数学生。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青岛校区、泰安校区、济南校区举行;决赛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济南举行。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四、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命题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方法,既有利于考查参赛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全国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全国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和网站上公布;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个人及其指导老师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2011年暑假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六、报名办法
1、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积极宣传竞赛的宗旨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将参赛者姓名、性别、学号、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信息汇总报各学院,各学院汇总报名信息并以VF表格形式报外语学院教科办,该表格可在教学科FTP(ftp://218.58.59.83/英语竞赛/)下载,FTP用户名是wyxy,密码请打电话索取(电话:86057661 86057662)。
3、按《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规定,每生需交报名费27元用于组织、宣传、报名、阅卷、颁奖等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应费用交到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240388256010。请报名参加本次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的同学注意,考试前由于相关的费用支出已发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报名费不再退还。
4、青岛校区各单位请在12月25日以前将VF汇总表和银行缴费回执单一并交外语学院教科办(3-431房间,电话:86057661,联系人:曹育真),过期不再受理。
5、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请参照执行。
教 务 处
二○一0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