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单位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总结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检查的常规内容
1.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及课时数,各课程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量及批改情况,多媒体上课情况,以及教师课外辅导等情况。
2.实验情况。各实验室实验课的实施情况,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报告批改和实验记录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教学改革等情况。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以及教材选用情况。
4.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有无出入,修改变动的原因。
5.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二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教风、学风、考风情况。各教学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学校教学工作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它工作的意见。
学校拟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三、本学期检查的重点内容
1.教师队伍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2.教学秩序情况。包括调课、易人上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高年级学生到课率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在稳定教学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3.实习完成情况,包括实习任务的落实、安排、实习效果评价,以及实习报告的批改及成绩评定、提交工作。
4.学业预警实施情况。
5.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完成情况。
四、具体要求
1.第九周学校召开教学例会进行布置并下发通知。
2.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各单位自查。每个教师和教学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于11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由电子信箱发至jxzl@sdust.edu.cn。
3.第十二周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决定重点检查的内容,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期中检查工作,检查结束要写出校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通过电子信箱jxzl@sdust.edu.cn发至教务处。
4.各学院须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认真组织安排。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