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校区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于2010年10月27日(9周星期三全天)进行。各学院请派一名辅导员老师作为总联系人,以便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生拍摄照片的具体细节。
二、2011届毕业生不再填涂《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为保证图像采集、后期制作和邮寄光盘准确无误,拍摄照片时要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证书照片拍摄名单》中规定的顺序进行拍摄,每个班级确定一名负责同学,组织本班学生排好顺序,并协助新华社工作人员的现场工作。
三、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应届毕业生,须通知其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到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其费用为每人37元(其中采集费15元、邮寄费22元)。其他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
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信息采集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024739、82024793。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四、2011届毕(结)业生认证办证图像均为2寸4张1寸8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收费标准执行教学厅[2002]5号文,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 15元人民币。
五、拍摄制作费由班长按照拍摄人数预先收取,携带至拍摄现场,本班拍摄完成后,班长到现场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处领取缴费通知单,按通知单上的农行帐号和金额到农行交款,并于当日将农行回执单交回现场,若来不及当日交回,务必于10月28日交至学籍管理科[行政楼216室]。
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该网站将于近期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如在信息校对过程中,发现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有错,请学生反映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校集中后,统一反馈给中国图片社。
此通知请发至每一毕业班级,传达到每个毕业班学生。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证书照片拍摄名单》
学籍管理科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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