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关于各年级双专业/双学位学生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
请于9月4日前完成2007、2008、2009级学生的双专业(双学位)注册工作。该项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2009级本科生已于7月6日完成双专业(双学位)的初报,学生所在学院和辅修专业开办学院须在审核学生第一学年成绩的基础上对学生报名和录取资格予以“确认”,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一学年必修课有未修和不及格现象的,标注为“不同意”,取消报名资格。
2、辅修“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报名人数不足,2010年不开班,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已报名的学生放弃或改报其他专业,可供补改报的专业有“法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补改报名的学生请于9月3日下午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3、2010年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的选拔录取结果请经济管理学院于9月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注完成,以便落选学生可补改报其他专业。
4、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2007、2008级的学生,其所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中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再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不再为其注册,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注为“不同意”;对于达不到取消学习资格的标准却要求自动放弃学习的,需由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提交申请,注销双专业(双学位)学习资格。
5、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注册形式:采取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打印学生名册,学生按学期签字注册的方式进行。合格注册的学生则在管理系统中标注其学习资格,财务处按此名单收取修课费用。
6、未在规定时间交清修课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辅修专业,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直接取消其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资格。
7、根据原通知要求:9月10日前辅修学生将第辅修专业的修课费用存入交纳学费的个人农行帐户,财务处于9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修课费用的扣款,并向第辅修专业主办学院教科办出具专业交费名单。
教务处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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