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实施意见》(山科大教字[2005]12号)和《关于在2009年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通知》(教处函字[2009]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近期落实2009年青年教师导师工作量。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对导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如下:
一、导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是否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导师是否对青年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等环节进行指导,效果如何?指导教师要根据以上情况写出每学期的工作总结。
二、各学院要对一年来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把青年教师的听课情况、参加观摩教学情况等,作为导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具体考核由学院负责。
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将2009年考核合格的指导导师以及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姓名分别汇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09年12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学校将据此发放导师工作量补贴。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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