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做好我校08-09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156号)要求,对我校实验室信息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现将数据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数据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事宜。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08-2009学年度(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填报单位:青岛校区、济南校区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实验室;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单独上报。
3、上报时间:附件1中《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于10月2 日前上报,其他统计数据于10月16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验科。
4、上报要求:附件3统计数据,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打印报表报送到教务处实验科,同时将DBF数据库报送教务处实验科;附件4统计数据,经“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检测无误后将备份数据库报送教务处实验科。
5、通知附件可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网页中下载。
联系人:李建楠 电话:0532-86057505
地址:青岛校区行政楼218室 E-mail: 6057505@163.com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及报表填报说明
3、基表SJ3、SJ6、SJ7数据(VF)
4、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原始数据
5、各类代码查询表
6、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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