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课堂理论教学仍按原排定的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表执行;
2.期末考试提前1周,即安排在20周(2010年1月9日~15日)集中进行;
3.第20周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内容适当调整教学进度,提前到20周前完成,若需补课,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解决;
4. 第21周的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在第19周、20周的周六、周日(即1月9、10、16、17日)完成,若时间紧张,可推迟到21周;
5.本学期期中结束课程考试安排:
(1)本学期期中结束课程的考试集中安排在第10~13周周末进行,原则上不得随堂考试。
(2)各学院根据课程结束情况,向教务处申请考试地点,由学院在10~13周周末期间排定具体的考试时间;
(3)各学院将本院期中结束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于第8周(10月23日前)之前统一汇总报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安排做出全校期中考试安排表;
(4)教务处结合期中考试安排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场巡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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