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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二○○九届毕业生后期工作的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09-06-01

611日前完成

毕业结论、学位结论数据信息终审。注意事项: (学籍科汇总)

12009届额定学分量要求的校正; (教学科)

2、双专业信息的校核;(教务科)

3、中德班学生的备注;(学籍科)

4、审核条件一:考试作弊及其他违纪记录的录入;(学生处)

5、 审核条件二:CET-4的成绩;(教务科)

6、 审核条件三:不及格必修课程及欠学分情况(教务科610日提交完成);

7、 审核条件四:毕业答辩成绩(各学院教科办22日上午10点前提交)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同期完成数据准备:毕结业与学位结论及原因链入。

612(暂定)

下午300

各学院教务员会议,会议内容: (学籍科)

1、向各学院下发2009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及相关政策备忘,要求学院将相关政策与结果到达学生本人。要求校核后上报。(教学、学生副院长负责签署成绩与违纪记录的审定结果。)

2、要求学院同时布置学士学位复议工作

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以外

616日上午

各学院反馈上报2009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并提交相关材料(含学士学位复议申请材料) (学籍科、各学院教科办)

学院负责同志签字

617-21

打印全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组织学院协助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 (学籍科)

619

下午3:00

毕业班辅导员会议,会议内容: (学籍科、各学院分团委)

1、培训:毕业生学历与学位证书的盖章、贴照片、领证、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等安排及相关后续事项;

2、发放《毕业生火车票半价证明》

(每学院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报学籍科)

622日上午10:00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收缴、汇总工作及欠费不答辩情况落实

(教务科 各学院 财务处收费办)

欠费与答辩不合格名单直接书面先报学籍管理科,整体成绩则录入系统。

622日下午前

完成校学位委员会的相关材料 (学籍科)

623

向各相关部门、单位发放“2009届毕业生名单” (学籍科)

624-26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办理离校手续

(在“学生证”上加盖毕业留作纪念章)(学籍科)

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

623 -26日上午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盖章、发放 (学籍科)

622-27

22日始,各学院团委凭介绍信和证件借学士学位服,627日前返还。

26各学院的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上(此安排表单独发放)学位授予人所穿服装,请学院提前半天到学籍科领取,仪式完毕即还。

(学籍科)

必须以学院为单位办理

7月上旬

1、 教务科发放“毕业生成绩单”;(教务科)

2、 学籍科发放“学士学位授予证明书”; (学籍科)

3、往届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位的领证工作;(学籍科)

42009届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学籍科、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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