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学期考务工作安排,2007届、2008届结业生回校补考定于2009年4月25日、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校补考学生
2007届、2008届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详见附件1)。
二、其它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须认真核实2007届、2008届回校补考学生资格和补考科目,若有异议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2. 因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够而结业的学生,须在2009年4月10日前申请专业选修课考试科目,且考试科目不得与已获得学分的科目重复;公选课须从学校提供的选修科目中选取(详见附件2)。
3. 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的补修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并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4. 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未联系到或未按时回校补考的学生,须注明原因备查。
5.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6. 各学院务必于2009年4月18日前完成考试命题工作,由教务员统一提交教务科印刷。
7. 考试结束后4天内,各学院完成阅卷工作,并提交成绩。
教务科
2009年3月31日
附件1:2007届、2008届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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