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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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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00:14

关于做好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青岛校区200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于20081030(9周星期四全天)进行。各学院请派一名辅导员老师作为总联系人,于1027日下午4:30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开会(会议时限20分钟,请准时参加),以便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生拍摄照片的具体细节。

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以保证图像采集、后期制作和邮寄光盘准确无误,同时,要由班长现场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上的各项内容,并协助新华社工作人员的现场工作。

三、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应届毕业生,须通知其于于2008111日至2009330日,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新华社其他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

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信息采集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3982024793,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

四、《应拍照学生名单》(要求校正信息)1027日发至学院团委,请注意查收核对,妥善保管,拍摄完毕后收回。

五、2009届毕(结)业生认证办证图像均为24张1寸8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 15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执行教学厅要求,拍摄费为每人15元。拍摄时由拍摄人员根据拍摄人数按班收取拍摄制作费。

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学生应及时登录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校对自己的信息。发现关键信息有错,请及时更改或反映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校集中后,统一反馈给中国图片社。

七、其他具体事项,请详见《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证书照片拍摄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八年十月十日

作者:qcy
来源:学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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