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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二)
发布时间: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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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二)
发布时间:2008年7月17日 00:25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接近尾声,期间进行了《高等数学(2)》、《大学物理(1)》统考,其他考试亦按照总体要求进行。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开考以来,学校、教务处领导等经常到考场巡视,了解考场情况,现场指出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解决。教务处巡视人员按时巡视,反馈考场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使考试在公平、公正、有序的环境中进行。

各学院均高度重视期末考试,书记、院长经常带领学院巡视组巡视考场。绝大多数监考教师严把考场秩序关,严格遵守监考守则,清场认真,组织得当。绝大多数考生积极备考,诚信应考。

但是一些不良现象依旧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考教师未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监考教师检查学生证件不认真,敷衍了事;

3、考试过程中,个别监考人员使用手机,收发短信;

4、个别考生仍在考试时间携带手机。

针对以上问题,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结束,再次强调以下规定:
1
、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布置考场、安排座次、清点试卷等工作;

2、考前,监考教师要郑重告诫学生遵守考试纪律,不可将违禁物品带在身上,特别是手机。

3、监考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证件,杜绝证件作假或替考现象发生;

4、监考教师在考试时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出现违背监考守则的行为,如聊天、看书等;

截至今日,本次期末考试共有四名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构成考试作弊。学校已根据规定进行了处理。

希望全体考生、监考教师及校、院巡视人员,继续做好考试工作,再接再厉,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结束!

各学院教科办,督促已经结束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要求任课教师按时提交成绩!

教务处

2008.7.16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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