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历核查举报 信访邮箱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课程考试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27

各单位:

    为做好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规范课程考试,提高课程考试质量,充分达到考试教与学的目的,现将《关于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的补充意见》、《关于课程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分析的指导意见》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的补充意见

2、关于课程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指导意见

3、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分析的指导意见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的补充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现就命题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试题深浅度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

2、题量适当,大部分同学应能在120分钟之内完成。

3、覆盖面较大,要涉及课程教材各章内容,特别是重点内容,一份试题原则上都应能覆盖到。

4、难易程度适中,基本题约占60%—65%,用以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技巧、基本思想方法掌握程度;较难题约占25%—30%,将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学生根据对课程知识的运用程度能适当拉开档次;难题约占10%;试卷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各等级比例较为合理

5、试卷中有综合性、灵活性的提高性题目,能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对文法经管类课程,填空、单项选择、名词概念解释、判断题等合计得分一般不超过试卷总分的30%,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合计得分也一般不超过总分的30%,辨析题或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得分一般应在总分的40%以上;对理工类课程试题应以主观题为主(70%左右),配备适当数量的客观题(选择题、填空题、是非题等)(30%左右);客观题所占比例不宜过高,对个别概念性较强的课程,若超过50%,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

7、试卷格式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规范试卷格式的意见”。

8、各系、部或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审核教师所出试题和卷面的质量,核对各题得分之和是否确实为100分,并在确认无误和符合基本规定后签署姓名,以示负责。

9、不能全部按以上规定进行考试命题的个别课程,即需要有所改变的,要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关于课程

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指导意见

 

1、课程命题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部门提供与AB试卷相一致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理工类课程评分标准应当有具体步骤分,文法经管类试题答案不仅要有满分的标准答案,而且要有其他等级的相应评分标准。

例如对文法经管类课程,论述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的良好成绩段的答题,应当是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较好,论据较为充分,阐述或分析、论证比较深入、科学;中等成绩段的应观点基本正确,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分析、论述并且语句通顺,符合逻辑;及格成绩段的,应是理论无明显错误或大的缺陷,阐述分析等达到了最起码的要求;不及格成绩段的,则为立论或观点错误,没有进行必要的阐述或分析,或是仅作简单表述或判断,语言文字不够规范等。

3、课程得分、扣分必须以标准答案为依据;对文法经管类在不同成绩等级的评分标准拟定后,还要有适当的得分、扣分区间或幅度。

例如,论述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符合标准答案的应给优秀等级的成绩,但对有轻微的不足或不当之处的,还应适当予以扣分即不给满分;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应当视具体情况扣1020%的分;无明显错误或无大的缺点,或是观点正确而论述简单、分析不太到位,说理证明不够有力的,应当依据各自的实际水平扣2030%的分;仅仅达到了最起码的要求,只能给及格段的分,即应扣3040%的分;若观点、论证、分析有根本性错误或不符合最低要求的,则必须扣40%以上的分值,即给不及格段的分数。

简答题,准确表达的给满分;基本正确的给8090%的分;答出要点或基本要素但表述不通顺的,给7079%的分;答出主要内容但存在明显不足的给6069%的分;缺少基本点或缺多个要素或没能回答的,则给60%以下的分(含零分)。

4、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得分与扣分区确定后,不得变动,必须认真严肃地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分析的指导意见

 

一、试卷分析表的各项信息应当填写规范和齐全,不得缺项或随意简化。

二、成绩分布曲线要与各等级比例相一致,力求数据准确无误、划线符合要求。

三、试题分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规范:

1.        分析试题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如题量、难易程度、知识覆盖面是否适中,有无一定的综合性、提高性题目和能否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学生掌握知识、提高素质和能力的现状,客观评价教与学的水平。

3.        找出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4.        提出改进的方向、目标和措施。

四、系部或教研室主任,应对以上内容予以审核,在确认符合要求后签署姓名,以示负责。

Copyright © 2019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联系电话:0532-86057071    邮政编码:26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