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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科技大学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5-10

为保证多媒体教室满足教学需要,根据我校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针对目前多媒体教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校专用教学场所,其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科技大学教室管理使用办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度,现代教育中心多媒体教学部负责维护,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卫生及日常管理,杜绝在多媒体教室内进行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各学院开展第二课堂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第二课堂组织人应按要求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室借用申请表”,详细说明第二课堂的内容、主讲人、负责人、时间安排等。由学院团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第二课堂组织人持学院“申请表”到教务科联系多媒体教室,其他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一律不予安排。

三、第二课堂组织人对活动的内容负责,学院团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内容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对第二课堂进行检查,杜绝学生以第二课堂之名放电影、搞娱乐活动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将组织专人对第二课堂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内容与申请内容不相符,将对组织人和审批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停止组织人使用多媒体教室半年,停止该学院使用多媒体教室一个月。

四、借用人应严格按照多媒体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如有疑问应向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咨询,管理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借用人有义务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多媒体设备如出现技术故障,管理员应及时排除或报修,以保证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

六、多媒体教室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禁止乱丢瓜子皮、水果皮等杂物。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处

                    二ΟΟ六年五月十日


来源: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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