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关于举办全国煤炭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教协字(2005)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全国煤炭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0年至2005年之间有关煤炭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学术专著、教材、课件等均在本次评选活动范围之内。其中,论文、报告类需在该期间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或经正式审批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协会及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或获得分会奖励的。专著和教材须是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不包括汇编、选编、讲义和工具书。
二、评选标准
观点正确,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理论联系实际,论据准确有力,针对性强;有新意,逻辑性强,论述周密,文字准确、生动,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普遍反映较好。
此次评选按优秀论文、课题研究成果和学术论著、教材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成果质量评选推荐相关研究成果,汇总后统一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教务处汇总全校研究成果,经学校评审后,报中国煤炭教育协会。
四、材料报送
1、在评选范围内的侯选材料,报送一式三份,并填写《全国煤炭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五份。专著、教材须报送原件或复印件,课件报送光盘,其中专著、教材附3000字以内主要内容摘要,课件附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或创新点说明。除专著、教材、课件外,其他材料还需电子稿件。
2、所有材料请于2006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煤炭教育协会要求,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需交纳评审费400元。
附件:全国煤炭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教务处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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