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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0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200530号函的精神,为了解和掌握全省高校实验室管理人员状况,并为建立全省高校实验室管理专家库作准备,请各学院分管实验工作的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填报《山东省高校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表》(见附表),并于200618日前将所填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教务处实验科,邮箱地址:6057505@163.com

联系人:李春晖  李建楠;     电话:0532-86057505

 

附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表》



本新闻相关附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doc


来源:实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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