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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函〔2020〕5号),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16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为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保障。

二、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数量

本次推荐不做数量限制,择优推荐。

(二)注意事项

成果均须以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成果申报。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6份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于5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xk@sdust.edu.cn(邮件主题为: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钱  凤、王  

联系电话:86057504

附件:

1.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2.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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