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教务处关于2020届毕业生工作日程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此日程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1日
时 间
内 容 及 完 成 单 位
备 注
5月15日前
调试强智系统毕业审核功能,毕业审核标准录入系统 (学籍科)
5月15-19日
主修、辅修专业预审核(学籍科、各学院)
5月20日
未超出弹性修业年限学生记过以上处分记录下发(学籍科)
各学院可受理学位复议申请
6月3日
学生违纪记录核实反馈(各学院)
5月31日前
前期准备工作:
1、毕业证书格式设计、照片数据准备(学籍科)
2、辅修专业学生统一退费(财务处、学籍科)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模板设计下发(学籍科)
补齐缺少照片;违纪记录核实学院签字盖章。
6月8-12日
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审核并经学生确认。(各学院)
1、主修、辅修专业毕业审核;
2、学位资格审核;
3、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审核。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同期完成毕结业与学位结论及原因数据录入,数据提交至青岛校区。
6月13日前
完成学士学位复议申请受理及核实工作,联系学籍科确认。(各学院、学籍科)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6月13-16日
毕业结论、学位结论复核(学籍科)
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以外。
6月17日上午10点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收缴、汇总工作及未答辩情况落实。(教务科、各学院、财务处收费办)
6月16-18日
校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校区、各学院、学籍科)
6月17-21日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盖章。
每学院派三至五名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6月20日前
受理经校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及复议申请。(学籍科、各学院)
同时提交学士学位授予建议及拟复议学生提供的材料原件备查。
6月21-23日
学位授予证明打印盖章
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6月22日(暂定)
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学籍科)
同研究生院沟通上会材料
毕业、学位审核结论下发(学籍科)
7月上旬之前(暂定)
往届生证书发放(学籍科)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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