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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东科技大学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4

各校区、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文件精神,为备战省赛,冲刺国赛,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现决定开展2020年山东科技大学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目的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合作发展处、科技产业管理处

承办单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次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省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五、参赛赛道

(一)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国际交流学院征集,学籍学历要求以省赛通知为准。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 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六、赛程安排

1. 宣传发动(6月)

各单位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环境等媒介,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大赛知名度和学生参与度,鼓励学生组队参赛、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做好项目培育。

各单位最低参赛人数及项目数暂参考去年标准,具体数量根据后续省级文件要求可能会有一定上浮。(附件1

2. 竞赛报名(613日—72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方式报名,报名系统611日开放。

3. 初赛(73日—77日)

初赛采用学院评审推荐的方式,各学院通过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评选出参赛项目的20%推荐进入学校决赛环节,各单位推荐项目数根据722400系统报名人数及项目数确定。各单位77日下午16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及其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internetplus@sdust.edu.cn。(项目计划书纸质版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 决赛(717日前)

决赛分为网评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网评优秀项目进入现场答辩环节。决赛依据项目计划书、现场答辩表现(现场答辩8分钟,包括5分钟展示和3分钟问答),聘请校外专家对决赛项目进行评审。(因疫情原因,现场答辩环节依据后续省级文件要求确定)

七、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1. 项目计划书。(参考模版见附件3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项目计划书内容建议包含的主要要素:第一部分:分析行业背景和市场现状(10-20%左右);第二部分:讲清楚要做什么(1页左右);第三部分:如何做以及现状(70%左右);第四部分:项目团队介绍(1-2页左右);第五部分:财务预测与融资计划(1-2页左右)。

2. 项目展示PPT

要高度重视PPT的制作和路演。参考项目计划书结构正文部分,约1-2/分钟。路演的核心目标是“讲清楚”和“说服力”,形式可以多样化。建议每页提炼一句核心观点。

八、其他事项

1省级文件尚未下发,具体流程及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2、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更多详情可登录教育部大赛官网查询:http://cy.ncss.org.cn

3、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各单位请在616日前将本单位《山东科技大学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etplus@sdust.edu.cn。联系人请加入“山科‘互联网+’大赛”QQ工作群,群号为:730863611

4、参赛学生团队负责人请加入“互联网+2020竞赛通知群”,群号为:670310620

5、竞赛联系方式:

计算机学院团委王春宇老师,办公地点:青岛校区J13-120,联系电话:0532-86057722,邮箱:internetplus@sdust.edu.cn

创新创业学院

2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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