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和教学地点落实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2019、2020、2021级授课时间为下学期1-19周,第20周为期末集中考试周。
2.2017级(五年制本科)、2018级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于下学期第15周结束,建议各教学单位从本学期开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具体安排
1.本学期第08-09周(10月18日-10月29日),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相关教学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86057071;
(2)有需要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应在核对数据阶段在系统中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联系人:李蕙,联系电话:86057074;
2.本学期第10-11周(11月1日-11月12日),编制教学计划阶段:
(1)教务处教务科会同开课单位编制工程实训和通识教育课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
(2)11月12日,教务处将终止教学计划编制的系统操作权限。
3.本学期第12-13周(11月15日-11月26日),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填报相关信息;
(2)11月26日,教务处将终止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进入排课阶段。
4.本学期第14-17周(11月29日-12月26日),教学地点编排阶段:
(1)11月29日,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前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共课教学地点编排,12月9日通知各学院查询公共课安排情况并进行微调,调整结束后12月12日公共课安排完毕进入专业课编排阶段;
(2)12月13日,教务处教务科放开各单位排课权限进行专业课教学地点编排,12月24日完成专业课排课工作,放开教师查询权限并调整,12月26日将关闭系统排课权限,之后进入选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若疫情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做出调整;
2.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细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11月26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董娜,联系电话:80681097。
5.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