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中实践课程教学环节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实习类、设计类、实训类等实践环节课程权数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课程权数认定为0.6,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践教学地点在校外且学生集中实践;
2.校内指导教师全程主讲;
3.学生做出实际作品(实习、设计、实训报告除外);
4.全部学生参加答辩环节。
二、认定程序
1.课程授课教师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授课教师如实填写
《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部)。
2.单位审核。各学院(部)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2门,填写《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认定。学校对学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校予以认定为实践环节A类课程。
三、提交材料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做好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审核工作。
2.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和济南以校区为单位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实践环节A类课程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106房间),电子版发至sjjxk@sdust.edu.cn。
联 系 人:马婉婉,联系电话:80681266。
附件:
1.《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
2.《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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