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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中实践课程教学环节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实习类、设计类、实训类等实践环节课程权数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课程权数认定为0.6,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践教学地点在校外且学生集中实践;

2.校内指导教师全程主讲;

3.学生做出实际作品(实习、设计、实训报告除外);

4.全部学生参加答辩环节。

二、认定程序

1.课程授课教师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授课教师如实填写

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部)。

2.单位审核。各学院(部)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2门,填写《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认定。学校对学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校予以认定为实践环节A类课程。

、提交材料

1.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做好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审核工作。

2.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和济南以校区为单位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实践环节A类课程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106房间,电子版发至sjjxk@sdust.edu.cn。

人:马婉婉,联系电话:80681266。


附件:

1.《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表

2.《实践环节A类课程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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