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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限额。本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6部。各学院(部)限额推荐1部,2020年以来获得山东省一流教材的学院(部)各增加1部推荐限额。学校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6部。

2.组织申报。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学院(部)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学院(部)申报。

3.材料公示与报送。确定拟推荐教材后将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推荐教材的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及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各学院(部)应确保申报的教材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不存在法律争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申报,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申报。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2.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

3.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4.申报教材须在申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学院(部)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

请青岛校区各学院、泰安济南校区于8月19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应证明、鉴定等材料4份,纸质教材或数字教材1)和《“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报送至及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110房间),电子版发至jck@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专家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部分评审专家。请各学院(部)推荐1位评审专家(安全学院和自动化学院推荐2位评审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课程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教学工作。《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于8月19日上午12:00前发至jck@sdust.edu.cn,无须报送纸质信息表。

联系人:郭素芳、李树堂,联系电话:5809068086057581

附件:

1.“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等

2.“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

3.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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