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历核查举报 信访邮箱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秋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学院(部)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混合式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教处函字〔202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为2024年秋季学期开设、已经依托相关教学平台至少开展过2个周期混合式教学的本科课程;

2.申请人为课程主讲教师,独立承担过申报课程3轮以上的授课任务、依托相关教学平台至少开展过2个周期混合式教学;

3.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均可。团队申报的,每位授课教师均应符合“独立承担过申报课程3轮及以上的授课任务、依托相关教学平台至少开展过2个周期混合式教学”要求,否则该团队申报申请不予审批。团队教师应集体开展混合式教学研讨设计,确保团队混合式课程教学同步同质。

二、运行要求

开课课程应结合混合式教学需要重构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安排,提高教学效果。混合式教学运行管理等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混合式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相关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师资资源和课程体系等,制定本单位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计划,严把教学资源关、教学设计关、课程质量关。

2.未提交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课程不得擅自改变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不得擅自减少线下课堂教学时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授课教师可在不占用课堂学时的情况下自行开展混合式教学。

3.获批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在2024年秋季学期《学期授课计划表》中如实填写每次授课的课程组织形式,避免不在教室上课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4.获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将在课程结束后进行验收。团队申报的,对每位授课教师分别验收。验收的课程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核定课程权数。

四、材料提交

1.未曾获学校审批开展过混合式教学的申报教师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附件1)。曾获批过的授课教师只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各学院(部)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混合式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申报课程内容、混合式教学基础等进行审核、汇总,青岛校区以学院、泰安和济南以校区为单位于9月4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邮箱jxk@sdust.edu.cn

联系人:  蕙、钱  

联系电话:58090676、86057504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

2.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828


Copyright © 2019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联系电话:0532-86057071    邮政编码:26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