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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兴趣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34号)和《关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教处函字〔20246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一)转专业工作主要面向一年级学生统一组织集中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如有特殊原因,可随之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某专业有专长或兴趣,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在转专业方案中明确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发展目标的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文件和补充说明开展相关工作。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体原因,按照学校文件和补充说明开展相关工作。

3.申请复学、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的学生,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4.学生参军入伍后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视其在部队表现或创业情况,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包括:专升本、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等。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应予退学的。

4.已经调整过专业的。

5.申请跨校区转专业的。

6.“宋振骐班”、“图灵班”、“吴方班”等班级学生。

7.其他经学校和学院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高考选考科目应与申请转入专业的高考指定选考科目一致。

二、转专业计划

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和学生数量确定接收计划。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中(一)(二)的转入总计划不得超过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30%;符合第六条中(三)(四)的接收计划单列,可在学生入学或复学时申请办理。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转出总人数不得超过专业一年级现有人数的10%,各专业不得随意增设条件,限制学生转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工作,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充分吸取转专业工作经验,考虑各环节工作细节,结合专业发展规划、教学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可接收的专业、计划人数、接收要求及工作安排等。接收要求中可综合考虑学生高考成绩和在校学习情况,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活动、思想品德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对于在方案中提出对某一门或几门课程学习成绩的要求,或者对高考成绩有要求的情况,学院应明确设置成绩要求的原因,与专业学习有何关系等。需要对指定课程进行考核的,应提前公布参考书目及建议学习方式,指定课程一般为一门或多门学科基础或专业必修课程。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该对申请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证明,申请转出的专业可以提出学生应提供的证明类型或范围,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明确学生应提供何种证明才能说明对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方案中提出的证明类型、范围、等级、方式等条件要求进行论证,不得过高或者过低,能够充分证明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足够的兴趣和专长,能够在转入该专业以后有学习潜力和发展前景。

(三)913日前,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校区以校区为单位,将转专业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sdust.edu.cn

联 系 人:刘伟科 潘颖 李豪

联系电话:86057634

地  点:办公楼21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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