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2 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教处函字〔2020〕59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级本科新生学籍档案卡建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说明
1.照片:应为入学后统一现场采集的照片,学院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照片的左下角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专业:需填写完整规范名称,不要使用简称。
3.姓名:按入学时的姓名填写。曾用名:有曾用名者可填写,没有写“无”,不得为空。考生号按学信网上的信息填写。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5.学历层次:本科。
6.入学时间:2024年8月31日。
7.籍贯:按照居民户口簿上的籍贯信息填写。
8.本人简历:填写从小学到大学的全部履历,年月必须衔接(暑假除外),大学入学前按照“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填写,大学入学后按照“2024年8月-- ”填写。
9.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参照居民户口簿索引页);“主要社会关系”指与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可按“父亲、母亲、哥哥、姐姐”等称谓填写。
10.学籍异动情况:由工作人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情况填写。
二、工作安排
10月18日前,各学院将审核无误的学籍档案卡报送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加盖教务处证明章后,由学院负责保存至学生毕业,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档案馆存档。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新生学籍档案卡填写工作,并对填写内容认真鉴定、审核,确保学籍档案卡信息准确无误。
2.学籍档案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能代填。先填写草稿,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写正式卡(一式两份),正式卡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内容完整、不得涂改。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执行,具体由校区教务部组织实施。
联 系 人:李豪 潘颖 刘伟科
联系电话:86058201
地 点:办公楼216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档案卡》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