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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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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以下简称为山东能源班学生)培养工作,根据学校和山东能源集团校企合作委托培养协议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山东能源班学生专项奖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与山东能源集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1级、2022级山东能源班学生。

二、奖项设置

1.一等奖:山东能源班学生数量的5%,3000元/人;

2.二等奖:山东能源班学生数量的15%,2000元/人;

3.三等奖:山东能源班学生数量的30%,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根据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获奖比例确定获奖人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学业素质、发展性素质2个测评模块,分别以70%、30%比例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学业素质测评成绩为学生学年内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程成绩除外),满分为100分。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课程成绩按照首次通过课程考试所得分数计入测评。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的,以学生实际成绩计算;考试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时,成绩为“优”以95分计、“良”以85分计、“中”以75分计、“及格”以65分计。因故未参加首次考试,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

发展性素质测评以学生学年内实际参与山东能源集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为测评依据,由山东能源集团负责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选: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评选学年内有考试不及格情形(公选课除外)

四、评选程序

1.10月25日前,学生填写《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并上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填写的《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进行审核,10月29日前,学院将申请表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sdust.edu.cn。

3.教务处汇总学生学业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照获奖比例确定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审定。

五、其他

1.在学生奖学金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奖学金获奖资格。若奖学金已经发放,则追回所得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根据校企合作委托培养协议相关规定山东能源班所有学生的学费补贴(5000元/人/学年)以及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也将随本次奖学金一起发放。

人:李豪 刘伟科 潘颖

联系电话:86058201

地  点:办公楼216

附件:山东能源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教务处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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