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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兴趣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山科大发〔2025〕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转入专业接收计划。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评估各专业生师比、就业率以及其他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接收转入计划数。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普通类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计划数与各专业现有学生人数之和不得超过教育部批准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接收转入计划数,应根据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复学及其在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潜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2.转入专业方案编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学生学习基础、学生专长等情况制定专业转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可接收转入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具体转入要求及工作安排等方面。具体转入要求可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在学生专长考核方面,应明确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真正选拔在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具有较好培养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学生。若需要考核指定课程,应提前公布参考书目及建议学习方式,指定课程一般为一门或多门学科基础或专业必修课程。各教学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应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方案内容应保持基本稳定。同时,学生申请转入和转出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应充分沟通,加强协调工作,确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方案有效实施。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转专业方案编制工作,9月15日前,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以校区为单位,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和论证情况的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sdust.edu.cn。

人:刘伟科 潘颖 李豪

联系电话:86057634

   点:办公楼216


                                    教务处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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