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系):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各相关学院(部、系)需报送的实习信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与学分,经学生自主联系、学校审核通过,或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依托真实工作情境开展,与专业培养目标匹配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数据报送遵循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需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全部实习信息,主要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单位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新增字段的具体内涵可参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附件1)。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
1.报送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各相关学院(部、系)账号已由教务处统一分配,若遗忘密码,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若负责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请联系教务处更新账号信息。
2.请相关学院(部、系)在平台中更新完善实习培养方案。对照各专业各年级实习培养方案检查本学年实习是否落实,已完成实习的相关数据是否已上传至平台,未上传的请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附件2)及操作指南要求上报实习数据。
3.平台会对新增数据进行自动校验,未通过平台核验的数据要及时修正(有错误提示)并重新提交,确保报送数据真实有效。
(二)报送时间
1.请于6月15日17:00前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数据补报工作。
2.自本学期起,实习数据实行常态化报送管理,请在实习课程结束当月完成对应数据报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部、系)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加强统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对我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
2.加强“校友邦”平台使用,推动实习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创建实习计划时需认真填写各字段,管理员可使用“校友邦”平台中“实习上报”功能,一键导出实习上报数据完成数据报送。
3.教务处将定期发布数据月报和年报,对全年上报数据进行监测、评价和反馈。实习数据报送情况将作为实习经费报销、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马婉婉,联系电话:80681266
附件: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