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根据学校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为2026年秋季学期开设、依托相关教学平台至少完成2个周期混合式教学实践的本科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与实验实践类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申请人为课程主讲教师,独立承担过申报课程3轮及以上授课任务,且已依托相关教学平台完成至少2个周期混合式教学实践。
3.申报形式为教师个人申报,不接受团队申报。
二、运行要求
获批开课的课程需结合混合式教学特点重构课程内容与教学体系,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切实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与效果。
三、材料提交
1.首次申报、未获学校审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需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和《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曾获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仅需填写《汇总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负责对申报课程的内容、混合式教学基础等进行审核、汇总,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以校区为单位于9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PDF版、《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邮箱:jxk@sdust.edu.cn。
四、相关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发展特点、师资资源配置与整体课程体系建设需求,制定本单位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计划,严格把控教学资源质量、教学设计水平与整体课程质量。
2.未提交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课程,不得擅自变更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与总学时,不得自行压缩线下课堂教学时数;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课程,授课教师可在不占用既定课堂学时的前提下,自主开展混合式教学实践。
3.获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授课教师需在2026年秋季学期《学期授课计划表》中如实填报每一次授课的课程组织形式,避免因无教室授课记录被误认定为教学事故。
4.获批立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参与混合式课程认定;认定通过的课程,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规定的对应课程权数核算教学工作量。
联 系 人:李 蕙、钱 凤
联系电话:58090676、86057504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
2.山东科技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