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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学业过程管理,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帮助学业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类型及标准

1.学年学业预警

一学年所修学分总量(不含通识选修课及辅修专业学分)不足20学分的

2.毕业班学业预警

标准修业年限内,到毕业前一学年学分总量(不含通识选修课及辅修专业学分达不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额定学分总量65%的(五年制专业达不到70%的)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名单

915日前,教务处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并复核学业预警名单。

2.送达通知

922日前,学院向学业预警学生及其家长下达《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告知学业预警情况,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3.谈话交流

各学院要与学生沟通,了解分析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帮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沟通记录。需要学生家长协同配合的,学院应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沟通记录。

4.学业帮扶

各学院应认真分析学业预警学生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建立学业帮扶档案,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及心理活动等情况,督促其提高学习质量。对帮扶效果不理想的学生,应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成立院级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本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实施办法以及本次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业预警教育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依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10月10日前,各学院将《XX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实施办法》,以及《XX学院2026年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附件2)扫描版发送至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sdust.edu.cn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执行

人:刘伟科 李豪 潘颖

联系电话:86057634

地  点:办公楼216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XX学院2026年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

3.《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4.《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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