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的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证,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人员到达考场后,应安排所有学生到教室门口排队检查后再进入考场,不允许学生将违规物品带至座位上。要求如下:
1.固定监考人员负责证件和违规物品检查。要求学生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若学生证件丢失,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学生证明),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学生逐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要求学生将违规物品统一存放在教室前面的讲台上,不允许学生将书包、书籍资料、手机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上。
2.其他课程监考人员负责检查清理座位、桌面、桌洞及桌椅底部的违规物品及纸张、书籍资料等,同时引导学生按照《考场座次表》规定的座次就座。
四、发放试卷前,所有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内再次巡视检查考场的清理情况,必须在确认考场彻底清场后才能发放试卷。发放试卷时,固定监考人员应站在讲台上巡视全场,严密监控考生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由课程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和答题纸。
五、发放试卷后,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特殊情况必须上厕所的,要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
六、学生须将证件放在桌面上,考试开始后,固定监考人员站在讲台上巡视全场,其他监考人员须再次检查学生的证件,并要求学生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到。
七、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离场。
八、监考人员应认真监考,同时积极预防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倾向,应立即制止;监考人员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应立即停止学生考试,并做好相应记录和物证保留,考试结束后立即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处理。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等)。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按照课程任课教师或者开课学院要求整理试卷和答题纸,认真检查、清点考卷份数,严防考卷丢失,学生缺考或旷考应在《考场记录单》上写明,试卷全部收齐点清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将《考场记录单》一份放入试卷,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