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9号)要求,现就做好“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教、学、管、评、研等特殊教育主要场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实施手段,展示人工智能应用平台系统(如信息系统、知识库、知识图谱、垂直大模型、智能体、算力平台等)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具体征集范围如下。
(一)智能助教。依托人工智能技术,针对特殊教育教师在学情分析、教学设计、个别化支持等环节的核心需求,提供专业化辅助。
(二)智能助学。聚焦特殊教育学生的差异化学习需求,提供伴随式、自适应的学习支持,如答疑辅学、AI 学伴、教育康复训练辅助、生涯规划支持等。
(三)智能助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资源配置、家校协同的智能化水平,保障教育教学有序开展。
(四)智能助评。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能力特点与发展需求,在作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估、教师素养评价、教育质量监测等方面开展过程性、多元化、适配性评价。
(五)智能助研。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助力特殊教育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课题研究与专业能力提升,推动特殊教育科研创新。
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特殊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有关要求
(一)案例内容应符合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和特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案例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案例若使用平台工具,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入选案例将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展示交流,部分适宜案例将上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征集推荐工作,每个教学单位限额推荐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1项。
三、报送程序
请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以校区为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将《“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典型应用案例信息表》(附件1)Word版及盖章PDF版、案例视频电子版(附件2)、《案例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邮箱:jxk@sdust.edu.cn,材料文件按照“教学单位+负责人姓名+案例名称”的格式命名。
联系人:李 蕙、钱 凤
联系电话:58090676、86057504
附件:
1.“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典型应用案例信息表
2.案例视频制作要求
3.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18日